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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工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在省直单位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厅文〔2022〕37号)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省直单位“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省直单位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前,河南省关工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在省直单位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建带关建”基本思路,有组织、有计划地在省直单位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进一步把河南省直单位“五老”凝聚起来,充分发挥“五老”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省直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指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和教育青少年,利用“五老”宣讲团、报告团,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理论宣传,引导青少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挥“五老”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方面的优势,持续开展“四史”宣传教育,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青少年,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通知》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青少年关爱帮扶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化运作机制,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关爱帮扶活动。动员“五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着力培育一批主题教育、关爱帮扶、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品牌,创新内容形式,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唱响时代主旋律。

《通知》指出,坚持党建引领,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有条件的单位要尽快建立关工委组织;已建立关工委组织的,对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标准,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省关工委将选择一批单位重视、行动迅速、效果突出的先进典型,作为省直关心下一代组织建设示范点。要按照“五老”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要深入做好思想宣传,使广大老同志深刻了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参与关工委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及时总结、宣传关工委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有关情况作为党建高质量考核的重要参考。各单位主要领导或有关负责同志兼任主任;提倡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担任执行主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负责关工委的日常服务和联络工作,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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